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她将西安唐城医院诉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原单位返还其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书。2006年8月10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支持刘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西安唐城医院在10日内归还刘女士的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然而被告西安唐城医院却一直没有归还她的证件。无奈,她于2006年9月18日向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到现在为止,她依然没有能够拿到证件,导致自己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都无法办理。
记者从刘女士提供的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06)未民一初字第304号《民事判决书》中看到:被告西安唐城医院辩称,其属中铁二十局改制单位,原告系中铁二十局职工,原告在其单位集体户口上的户籍卡,其也不知道去向。扣押原告医师执业证书,是因原告欠本单位款至今未还所致。而法院最后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非法扣押,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书是公民身份和执业资格的证明,被告西安唐城医院私自扣押原告的证件显系不妥,与法相悖,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书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西安唐城医院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的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书”。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西安唐城医院非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原告的证件,就在法院强制执行之时也没有归还原告的证件。
为了要回自己在原单位的证件,刘女士在近四年的时间内不知费了多大周折,至今仍然没有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致使刘女士耽误了办理二代身份证和继续谋求职业的机会。最后刘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说道:唐城医院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不管花多大代价,她也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法院判决书下达快两年了,刘女士为要回自己的证件也奔波了两年。然而为什么一个谈不上价值的证件西安唐城医院却看得那么重要?这里面是否还存有更多的隐情?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王朝阁孟琳
由于和原工作单位发生纠纷,家住西安北郊的刘女士在被原工作单位西安唐城医院除名后,还被扣押了她的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书,使她无法办理正常的户籍事宜和进行基本的从业谋生。在多次催要、并且诉至法院胜诉后,两年过去了,刘女士还是未能拿到自己的户籍卡和医师执业证书。
(责任编辑:张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