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
《意见》指出,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作为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
按照规划,到2008年,户县、阎良区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碑林区、新城区、灞桥区、长安区达到“双高普九”目标;2009年,高陵县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莲湖区、阎良区、户县达到“双高普九”目标;2010年,临潼区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雁塔区、未央区、高陵县达到“双高普九”目标;2011年,周至县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临潼区达到“双高普九”目标;2012年,蓝田县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意见》要求,新建居民区的学校设置与居民区建设同步进行,城乡所有中小学的常规教学设施和现代教育技术设施配备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颁标准,县域内中小学办学条件大体相当等;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点、示范或等级称号及创建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
对取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或“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称号的区县,由省、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进行动态监测和专项督导;对没有按照规划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或“双高普九”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区别情况追究区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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